這兩天的,趙薇夫婦被證監(jiān)會處罰一事又再次成為投資圈熱點。至此,歷時一年有余的龍薇傳媒擬收購萬家文化事件告一段落。
4月16日,證監(jiān)會公布對萬家文化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和相關人員市場禁入決定書,駁回趙薇夫婦、龍薇傳媒、萬家文化及相關當事人的申辯,最終決定:對黃有龍、趙薇、孔德永分別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同時,對萬家文化、龍薇傳媒責令改正,并給予警告,而且分別處以60萬元罰款;對孔德永、黃有龍、趙薇、趙政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
處罰太輕了,證券法必須改!
明眼人都知道,事實上,禁入5年對于趙薇夫妻來說,影響甚微,黃有龍是一家香港上市公司董事長,他們夫妻倆人完全可以不炒A股炒港股。另外,趙薇夫妻在A股市場的股份也可以隨時減持。同時60萬的罰款,對他們夫妻兩人來說不過是一場生日宴會的開支而已,這不由得讓我們憤憤不平,難免讓市場產生處罰過輕的質疑。此次對趙薇夫妻的申辯被駁回及處罰,唯一僅僅影響到的是趙薇的聲譽而已。
然而,按照現(xiàn)行證券法,這已經是監(jiān)管機構在查處信息披露違法時,能夠給予信息披露義務人及直接責任人的“頂格”處罰。
事實上,無論是信息披露違法,還是欺詐發(fā)行、內幕交易,違法成本和收益之間的嚴重失衡,一直是困擾資本市場的頑疾。新一輪證券法修訂,也將大幅提高違法成本作為重點之一。
上海市法學會金融法研究會副會長宋一欣律師表示,改變的方向應是按違法金額的比例和倍數(shù)確定罰款數(shù)額,以取代現(xiàn)行的定額法?!拔ㄈ绱?,才能真正對違法行為和以身試法者產生應有的震懾作用?!?/span>
2018年的兩會中,《證券法》修訂被列入了今年的立修法工作計劃,全國政協(xié)委員、原中國證監(jiān)會主席肖鋼表示,因為《證券法》繼上一次修訂以后,市場已經發(fā)生很大的變化,法律應該要跟上。在未來的《證券法》修訂中應該要提高處罰金額,但要根據(jù)不同的性質與不同的違規(guī)違法程度而有所區(qū)別。比如說欺詐行為,因為資本市場核心是信息透明,對于市場欺詐行為要狠狠處罰。本次修訂涉及的方面主要有:是否引入注冊制、加大違法行為處罰力度、新三板制度創(chuàng)新、從業(yè)人員市場準入、投資者保護等等。
但是截至目前來看,《證券法》修改歷時許久,至今仍未敲定,可見其中難度不小。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則直言:新《證券法》遲遲未出,反映出利益集團之間的博弈與分歧較大。包括哪些內容納入適用范圍、現(xiàn)貨與期貨的證券是否要納入?如何規(guī)定虧損上市等。對于違法犯罪的懲處力度及如何量刑定罪也存在分歧,重大的違法行為要不要將牢底坐穿,如何承擔刑事和民事責任等等。
但是不管怎樣,《證券法》的修改腳步在加快,一部新的《證券法》呼之欲出,讓我們所有投資者拭目以待,讓那些“趙薇”無所遁形。
證監(jiān)會:趙薇為違法行為直接負責人
2017年11月9日,證監(jiān)會對萬家文化發(fā)出處罰預告書,認為趙薇、黃有龍等人設立龍薇傳媒后,在自有資金只有6000萬、且融資尚存巨大不確定性的情況下,開始洽談收購百億市值的萬家文化。對于趙薇、黃有龍夫婦,證監(jiān)會認為其負有主要責任,對黃有龍、趙薇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年市場禁入、30萬元罰款處罰。
證監(jiān)會表示,黃有龍組織、策劃、指派相關人員具體實施本次控股權轉讓事項,實際與孔德永進行控股權轉讓談判,決策收購萬家文化控股權,并指派人員進行融資安排、信息披露,知悉并決策本次收購的進展情況,了解兩份回復公告所涉內容。趙薇作為龍薇傳媒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在《股份轉讓協(xié)議》《借款協(xié)議》上簽字,為公告以及銀行融資方案提供個人資產情況、個人征信查詢。證監(jiān)會認定趙薇為龍薇傳媒涉案違法行為的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并無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