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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證監(jiān)局局長賈文勤:關于依法規(guī)制證券期貨領域行政濫訴行為的建議

最新高手視頻! 七禾網 時間:2023-03-06 08:54:21 來源:期貨日報網

全國人大代表、北京證監(jiān)局局長賈文勤今年準備了“關于依法規(guī)制證券期貨領域行政濫訴行為的建議”。她表示,為了更好地保護和規(guī)范當事人依法行使訴權,減少對行政機關日常工作的不當干擾,建議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出臺關于證券期貨領域行政濫訴的相關細則。


賈文勤表示,一方面,明確行政濫訴的認定標準。充分考慮當事人利用涉及上市公司的行政訴訟,獲取超出普通投資者獲知信息的范圍,與證券市場“三公原則”和公司法“同股同權”原則相違背的特殊情況,加強法院系統(tǒng)內部的信息互通互聯(lián),在全國范圍內及時識別、統(tǒng)計當事人及其近親屬提起的涉及上市公司的行政訴訟的數(shù)量、周期,當案件在短期內達到一定數(shù)量或存在持續(xù)提起相當數(shù)量的案件時,可由受案數(shù)較多的法院對當事人涉及上市公司的濫訴行為作出認定;在當事人利用舉報、信訪、信息公開、行政復議或訴訟謀取不當利益,如存在對上市公司敲詐勒索等行為,且與被訴行政行為沒有利害關系時,可以直接認定當事人具有濫用訴權、惡意訴訟的主觀故意,屬于行政濫訴行為;建立行政機關共同參與的濫訴行為認定工作機制,統(tǒng)一思想認識,在充分保障當事人訴權的基礎上審慎、合法、高效認定行政濫訴行為。


另一方面,加強對行政濫訴行為的立法、司法和行政規(guī)制力度。建議司法機關商請立法機關盡快完善對包括行政訴訟濫訴在內的各類濫訴的規(guī)章制度,賦予法院相應的懲戒權,在認定當事人存在濫訴行為的同時,由作出裁判的法院給予一定數(shù)額的罰款,并不予退還案件受理費;對于被認定存在濫訴行為后,本人或利用近親屬等他人名義再次提起行政訴訟,并被認定仍屬于濫訴行為的,由作出裁判的法院給予更高數(shù)額的罰款,并不予退還案件受理費;建議建立濫訴失信人名單制度,對于被法院認定為濫訴后,本人或利用近親屬等他人名義再次提起行政訴訟,并被認定仍屬于濫訴行為的,應當列入濫訴失信人名單并向社會公開,形成有效的威懾和警示作用。

責任編輯:唐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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